2019 年 03 月 05 日,收到一封 email 竟然是「香港商田原香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」雜誌的企劃在 Flickr 上留言給我,想要買我在蘭嶼拍的照片用在雜誌上!!
據企劃表示,他們雜誌「田原生活+」的內容「除了健康保健外也涵蓋旅遊專欄的部分」,目前在規劃今年 5 月刊的蘭嶼旅遊,在 Flickr 上看到我的照片,『希望能得到您的允許提供原檔供我們刊登於雜誌上』。
這真是讓我受寵若驚啊!驚嚇之餘也會擔心是不是什麼詐騙集團,畢竟是第一次遇到嘛,而且攝影比我厲害的人多的是,這種事怎麼可能輪到我啊;於是就開始向各方朋友(包括一些熟悉相關法律的朋友)請益,各方朋友也提醒了一些該注意的事項,例如會簽合約或備忘錄之類的。
感謝各方協助,最後,就成交了,我拍的照片就這樣第一次正式地上了雜誌。
歡迎大家一起來潛水呦~